從去年就一直有創業的想法,所以就邊工作邊進行創業的準備
但不知道是不是邊工作邊準備,下班回到家還要處理小孩就累了
而且能跟廠商聯絡討論的時間有限,必竟還要工作不能說請假就請假
就變的有點懶散,所以創業過程就變的比較長(跟自己設定的時間來比)
忘了是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 還是 王品創辦人戴勝益說過:
「創業別為自己留後路,這樣不會成功」
凱蒂現在深深的了解、認同這句話了
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爺安排或是注定好的
今年公司組織調整進行縮編(說好聽是這樣),我就這樣剛好失業了
典型牡羊座的我剛開始真的很難接受這樣的事實,必竟愛面子嘛
但想想如果可以領到失業補助,又可以有時間準備創業,這樣好像也不錯厚~
於是白天很有閒的就開始進行公司設立登記的事宜 (如何辦理可見公司設立登記step1~step5)
當然在申請前我也有上網先google公司負責人是否可申請失業補助
結果網路上看到一篇是由會計師回覆的內文說:「如果你是在A公司掛名負責人,但是在B公司工作,
領有B公司開出的非自願失業證明,是可以申請失業補助的」 (請看到後面~很重要)
就是因為這句說,所以我深信不疑的就先去辦公司設立登記 (心理OS:會計師說的不會錯吧...)
也剛好時間上的關係,等我辦完公司設立登記所有手續後,才去就業服務站申請補助
登愣~~結果我的失業補助不能申請啊
原因就是~我是公司負責人所以不能申請失業補助,不管你只是掛名或實際有在該公司工作
只要你是公司負責人或是董事身份都不行啊........(誤信網路資訊~難過)
想想都怪自己不夠細心再求證一下,其實打個電話去就服站問就好了
所以現在唯一解套方法就是~變更公司負責人
(必竟可領的補助金額比變更負責人登記費用多太多了,所以只能選擇去變更囉)
唉~又要再跑一次經濟部跟國稅局,再多花一千塊辦公司變更
就是公司設立登記流程重跑一遍,只是這次是辦公司變更登記
只能說不經一事不長一智,未來創業要更小心才是~
* 有關公司變更負責人申請文件及填寫,請參考公司變更登記Part1@變更公司負責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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